婦爛醉酒駕肇逃辯不知情 法官採信判無罪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黃姓女子酒駕追撞一輛機車,導致騎士母女受傷,但黃女卻未下車查看,而是繼續行駛,追撞到另外一輛自小客車後才停下,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黃女精神狀況不佳,送醫抽血檢驗後發現酒精濃度高達1.55毫克,台南地院法官採信認定黃女確實可能因為飲酒過量導致意識不清,因此對於肇事過程不清楚,判決肇事逃逸部分無罪,只對公共危險罪部分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台南地檢署不服,決定提起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判決書指出,黃女曾有酒駕紀錄,去年12月22日中午,黃女在家喝了紅酒,晚間前往台南市市議會前接小孩放學,途中先追撞前方機車,導致騎士程姓婦人及女兒受傷,但黃女並未下車查看,而是繼續行駛到永華路二段與健康二街路口時追撞另名蔡姓女子的自小客車後才停下。

警方獲報趕往車禍現場時,發現黃女精神狀況不佳,協助送醫,並抽血檢驗,發現換算的酒精濃度高達1.55毫克,依法送辦後,台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提出公訴。

庭訊時,黃女則稱她是對紅燈、剎車燈有紅色燈光反應,才下意識停下來,但是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及發生車禍。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也函覆法院表示,從黃女0.311%的血液酒精濃度推斷,案發當時,黃女確實有可能因飲酒過量導致意識不清,對周遭事務的辨識及反應能力降低,因此對於肇事的過程並不清楚。

台南地院法官據此認定,黃女辯稱案發當時因酒醉不知道撞到人,並非全然不可採信,因此被控肇事逃逸部分判決無罪,只對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台南地檢署認為,黃女從後追撞騎士母女,撞擊聲量之大,連肇事地點前方全聯超商內的人都出來察看,且黃女追撞機車後曾停在路旁,黃女辯稱實令人難以信服,決定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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