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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安官狂聊天被退伍!同情上士軍旅生涯受挫 法官給緩刑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794旅一名王姓上士保修士,去年12月間,擔任「22-00」的安全士官,才剛上哨不久,就跑到警戒室外與人聊天,直到下一班安全士官前來交接時,才返回警戒室安全士官桌,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王男事發後也已被勒令退伍,軍旅生涯受挫,且他過去並無任何前科,且已坦承犯行,因此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判他拘役25日,緩刑2年。

判決指出,王男過去隸屬於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794旅的上士保修士,駐地位於高雄,去年12月5日,被安排擔任「22-00」安全士官衛哨勤務,依規定應該要在該單位所設的警戒室內的安全士官桌值勤。

但王姓上士交接後,在同日10時5分,剛上哨不到20分鐘,就擅離職守,倒到警戒室外側,與同單位的6名官兵弟兄聊天,一直聊到深夜11時26分許,返回安官桌填寫簿冊後,又繼續與6人聊天,直到11時44分,才返回安官桌,與下一班安全士官進行勤務交接,事後遭連上長官發現移送高雄憲兵隊,並遭起訴。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王男當時為現役軍人,本應恪守軍紀,尤其擔服安全士官勤務時,更應嚴肅精神,以維營區安全,但他竟粗疏以待,不能以身作則,反而於服警戒勤務時擅離勤務所在地,任行與他人聊天,所為足以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管控。

但法官考量他,離開勤務所在位置並不遠、兩次擅離時數也非久長,另外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態度尚可,且因本次犯過行為被勒令退役,相信他已受有相當教訓,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第1項「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判他拘役25日,緩刑2年。

▲法官認為王男軍旅生涯受挫,已受到教訓,因此判他拘役25日,並予以緩刑2年。(資料照/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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