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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和人互傳「大濕」!夫求償80萬 法官:你同意她做八大

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看到妻子和陪酒的客人互傳「大濕」簡訊,方男氣到提告求償80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看到妻子和陪酒的客人互傳「大濕」簡訊,方男氣到提告求償80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名方姓男子發現在KTV上班的妻子和酒客互傳「為什麼我大濕」、「我會讓妳大濕」等語,且互稱老公、老婆,氣得對妻子、酒客提告求償80萬元。不過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方男不僅同意妻子在八大行業上班,自己也是妻子的經紀人,應早知道妻子會與客人曖昧,是上班維繫客人的方式,因此判決方男敗訴。

根據判決,方男控訴酒客陳姓男子明知其妻已婚,仍與妻子互傳鹹濕、曖昧訊息,包括「我會讓妳大濕」、「我會直接壓回去」等語,且和妻子互稱老公、老婆,造成他承受巨大身心痛苦,無法面對孩子,因此對妻子和陳男提告求償80萬元。

不過方妻反駁,丈夫清楚也同意她在KTV上班陪酒,陳姓男子是客人,她不過是以上班的態度維繫與客人的關係。由於她不堪方男長期言語、肢體暴力,已訴請離婚,方男因此才對她提告。

法官認為,方妻是否與陳男有不倫關係,方男僅提出2人的對話紀錄,無其他積極事證,且方男坦承,知道妻子在八大行業上班,還接送妻子上下班,又是妻子的經紀人,顯見方男應有心理準備,妻子會以曖昧方式維繫與客人的關係。且妻子多次提出離婚要求,顯見雙方婚姻不睦,因此駁回方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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