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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私刑亂銬女移工!新北檢求處重刑「可判7年半」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檢方依私刑拘禁罪嫌將謝員起訴。(圖/資料畫面)

▲檢方依私刑拘禁罪嫌將謝員起訴。(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一名43歲謝姓警員,去年八月間巡邏時,未查證就認定一名從雇主家外出倒垃圾的女移工是逃逸外勞,將她上銬在騎樓的椅子上,再押回派出所,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又把她載到路邊丟包,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謝員因此遭記過送辦。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謝男身為警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犯案,依私刑拘禁罪嫌將謝員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

女移工遭上銬帶回派出所。(圖/資料畫面)

▲女移工遭上銬帶回派出所。(圖/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謝員去年8月16日下午4時許,巡邏行經重新路三段某超商前,謝員見到一名剛倒完垃圾,坐在椅子上講電話的菲籍女移工,認為她神色有異,研判可能是逃逸移工於是就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女移工未能立即從手機找出文件,但告知自己住在附近,並使用手機三方通話功能,欲藉由社工及友人透過手機通話功能告知員警,她是合法移工,沒想到謝員並不理會,強行將女移工上銬在騎樓的椅子上,再押回派出所,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又把她載到路邊丟包,女移工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雇主家。

事件曝光後謝員行為引起社會譁然,三重警分局獲悉展開清查,發現女移工非現行犯,也非逃逸移工,謝員僅因其看到警察眼神飄忽,上前盤查後就違法壓制、逮捕,嚴重侵害民眾人身自由,依妨害自由罪移請偵辦;另將謝員調整職務至警備隊,時任三重警分局長林故廷也親自向女移工致歉。

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謝員當下沒理會也未查證,就把女移工上銬在超商椅子上,再以巡邏車把她押回派出所銬在椅子上管束,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竟把她載往三重環河南路及大同南路的路口丟包,認定其所為涉犯私刑拘禁罪嫌,因此依私刑拘禁罪嫌將謝員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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