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益世再度被延長境管8月。(圖/資料畫面)
國民黨前立委林益世被控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千3000萬賄款,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貪汙部分,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處林益世4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因林益世的境管期將至,高等法院認定林益世仍有逃亡可能,裁定自4月16日起,延長出境出海禁令8月。
更一審審理期間,林益世仍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林益世收受陳啟祥賄款,讓陳啟祥獲得爐下渣原料轉售,及承購中聯公司的轉爐石合約。並借立委身分,對經濟部有預算監督、法案審議和質詢權施壓,假借權勢恐嚇、嚴重損害中鋼、中聯利益,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判刑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