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黑心廠商脫產!立院三讀通過 未來可沒收犯罪所得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防止蓄意脫產,對「沒收」一詞重新定義,將範圍擴大,從明年7月1日起,只要是透過犯罪獲利,不管是個人、自然人、法人及第三人,均可沒收賺來的「黑心錢」。

錢,台幣

▲示意圖/資料照

修法的起源來自於大統長基混油案,因當時法院認定大統長基公司非自然人,所以不能沒收其透過犯罪得來的財產,共18億5000萬元,法務部因此提案修法。根據現行的《刑法》規定,沒收制度為從刑,若無主刑就無法沒收;完成修法後,新增「沒收」專章,未來不必有主刑就可宣告。

這項修法可能影響到頂新案,若明年七月新法實施後,還沒三審定讞,也可適用於新制,若法官判其有罪,可宣告沒收其獲利所得。

https://www.facebook.com/setnews
加入 @setn 好友 #立院法案大清倉

【#直播中LIVE】0403餘震還沒完?傍晚連兩震、氣象署地震中心最新說明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