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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陳家欽隔空互槓!管碧玲:警政署在人事上沒角色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警政署前署長陳家欽退休後接受媒體專訪,點名內政部長徐國勇介入警察人事。徐國勇今(1)日駁斥,警察遴任的權力在內政部,「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我喬什麼?」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聲援,在法制上並沒有警政署的角色,並強調警察官的遴任,跟著制度走,國家就不會亂。

管碧玲引用法條聲援徐國勇(資料照/管碧玲辦公室提供)

▲管碧玲引用法條聲援徐國勇(資料照/管碧玲辦公室提供)

陳家欽接受《自由時報》網路節目「官我什麼事」訪問表示,他與徐國勇為了人事案的溝通,盡量會堅持警察的體制,不希望用交換、做人情的方式來處理,有時候徐會堅持己見,認為說這個為什麼不可以,雙方就會討論。

管碧玲今在臉書發文表示,新任警政署長黃明昭上任過程,看到警界人事爭議風波不斷,但對警察人事制度的實務與法治,應該靜下心來,做一個了解。她說明警察人事制度的法律規範,可做為未來黃署長處理警察人事業務的依循參考。

管碧玲指出,有關警察人員管理、人事任用的規定,條文很清楚,權責中心在內政部。甚至,警察機關,包括警政署辦理警察人員的考績,權力來源也是必須經由內政部授權而取得,

管碧玲表示,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1條規定各層級警察職務的遴用,其權力屬於內政部,條例規定由內政部遴用,但內政部承上啟下,由它遴用之外,其「或」可以報請行政院遴用、「或」可以交直轄市政府遴用。她強調,「法制上,沒有警政署的角色。」

管碧玲也說,內政部與行政院的遴用權,條例的精神是:權責在內政部,但尊重行政院,由於行政院可以透過內閣領導權領導內政部,其間互動,是實務面的拿捏問題;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的遴用權,條例規定,權責在內政部,但內政部可以交由直轄市政府辦理,也提示尊重直轄市政府的精神。

管碧玲強調,政府運作的基本秩序在法制,內政部之於行政院;內政部之於直轄市政府,法制的機制運轉很清楚。她說,警察官的遴任,跟著制度走,國家就不會亂了。

徐國勇上午也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強調,「法律很清楚,權力本來就是我內政部長的,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遭被指控政治力介入,他認為實在是令人不可思議,他是法律人,台灣是法治國,一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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