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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列「和我女兒交往10條件」 網見最後1條崩潰了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一位爸爸身穿「和我女兒交往的條件」衣服。(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

▲一位爸爸身穿「和我女兒交往的條件」衣服。(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

都說女兒是爸爸的前世情人,很多岳父都會對「女婿」產生莫名的敵意。日前,就有網友看到了一個男人,身穿一件白色T恤,背面卻印了「和我女兒交往的條件」,共有十條。照片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

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分享了一張照片。只見一男人看似坐在家裡的飯廳跟人聊天,身上穿了一件白色T恤,印著十條「和我女兒交往的條件」。

而這十項條件包括「要有工作」、「要知道我是不會喜歡你的」、「我無所不在」、「你讓她受傷,我就讓你受傷」、「提早30分鐘回家」、「請個律師先」、「你一定騙不過我」、「她是我的公主,不是你的俘虜」、「我不介意再回到監獄裡」、「無論你對她做什麼,我就對你做什麼」。

傳說女兒都是爸爸前世情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傳說女兒都是爸爸前世情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照片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這是一位爸爸的心聲!」、「買起來了啦」、「以後如果看到女友爸爸穿這件……就直接掏出來:伯父!說到要做到哦」、「我給他女兒口B,我也要幫她老爸服務?」、「第十點,父女丼」、「感覺他很值得回監獄」、「最後一條岳父的意思是,對他女兒好,他也會對女婿好。但你敢打他女兒或害他女兒傷心難過崩潰,他就會百倍奉還讓你也痛苦,畢竟現在家暴男越來越多」、「不是渣男就不用怕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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