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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38刀殺人1死獲假釋竟再犯 殺乘客判7年10月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男14年前殺人害1死,獲假釋出獄竟又再犯。(圖/資料畫面)

▲李男14年前殺人害1死,獲假釋出獄竟又再犯。(圖/資料畫面)

開計程車維生的運將李健忠曾因行車糾紛,持刀砍殺對方38刀致死,被依殺人罪判刑14年8月定讞,服刑13年後假釋出獄,卻又因為不滿酒醉乘客踢座椅,竟以螺絲起子狠刺乘客頭、頸10多下,幸好乘客命大。一審李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李男沒有直接殺人故意,改判刑7年10月。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李男曾犯下殺人重罪入獄14年,於2019年假釋出獄,仍開計程車為生。2021年4月4日凌晨,一名廖姓男子在新北市新店叫了李男的車,因廖男酒醉,在車上猛踢駕駛、副駕駛座椅,李男氣到將廖男自後座拖下車,以螺絲起子猛刺廖男脖子、頭部等處,最後將廖男丟包在路邊。

廖男滿臉是血倒臥馬路上被民眾發現,通報送醫,所幸是撿回一命,但頸椎脊椎受傷、右側肢體無力失能。檢方依殺人未遂罪,且為再犯,起訴李男並建請法院量處無期徒刑。

不過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將李男判處8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男犯案後自行報警求救,因此沒有直接殺人故意,改判7年10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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