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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無法自理!老翁求3子女給撫養費 反被爆過往黑歷史

記者游承霖/嘉義報導

黃翁要求3子女支付撫養費,卻被子女挖出黑歷史反擊。(圖/翻攝自pixabay)

▲黃翁要求3子女支付撫養費,卻被子女挖出黑歷史反擊。(圖/翻攝自pixabay)

嘉義一名黃姓老翁生活無法自理下,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3名子女能夠按月各給付他6千元撫養費,但3名子女則向法官披露父親沉迷黃賭毒的「匪類過往」,更強調3人都是母親一手撫養長大,父親因案入獄後,更未曾前來探視過,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駁回黃翁的請求。

黃翁主張,自己年邁、脊椎開刀導致行動不便,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無謀生能力,名下也無存款能夠維持生活,3名子女都是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依法均屬於他的撫養義務人,因此請求3名子女應按月各給付他6千元撫養費。

3名子女則主張,黃翁雖為他們的父親,但他有錢就花用在賭、色、毒品,缺錢就向母親索討,民國68年因妨害風化罪入獄後,母親就將3人帶回雲林娘家撫養,而父親出獄後,就未曾探視過3人,也未曾給過撫養費,父親自他們年幼起,就未對他們盡撫養義務,依法請求免除他們3人對父親的撫養義務。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黃翁無正當理由並未對3名子女盡到撫養義務,顯已對3人造成心理上重大影響,情節確屬重大,因此認為3名子女主張免除對父親的撫養義務,於法並無不合,因此駁回黃翁請求。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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