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8歲男童被補習班老師扯脖搖晃!家長氣炸提告 教育局稽查先罰5萬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周姓女教師抓住學童頸部。(圖/翻攝自社會事)

▲周姓女教師抓住學童頸部。(圖/翻攝自社會事)

新北市深坑一間補習班,傳出男學童疑因在班上聊天,屢勸不聽還頂嘴,讓周姓女教師情緒失控,拉扯他頸部並丟擲物品,家長事後憤而向周女與李姓補習班負責人提告,轄區新店警方也已依規定受理;新北市教育局介入後,也已要求周女離班接受調查,並向家長道歉、說明,教育局也強調,維護學童身心發展為教育單位及人員第一要務,相關不當管教事件影響學童身心,必依相關法規嚴懲不貸,以維護學生權益!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本(10)月20日晚間7時許,就讀小學三年級的8歲男童,疑因在補習班內聊天聲音過大,屢勸不聽還向31歲周姓女教師頂嘴,讓周女一時情緒失控,衝上前2度抓住學童頸部,更向他丟擲物品。

學童家長聞訊後,帶著兒子前往醫院驗傷,並在隔天(21日)前往深坑分駐所報案,向周姓女老師與李姓補習班負責人提出恐嚇、傷害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後,也將通知2人到案說明。

新北市教育局獲知後,21日下午也隨即前往補習班稽查,初步了解事發經過,是該名周姓老師,因學生聊天音量過大,履次勸阻不聽,情緒失控有拉扯小孩脖子等行為,致小孩受傷,家長於事發至醫院驗傷,當晚業者即聯繫該生家長並道歉,目前也已要求負責人依法通報,請周女離班靜候調查並向學童家長道歉、說明。

新北教育局指出,全案也將交由新北市社會局依兒少法調查,倘若查證屬實,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教育局也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進行不適任認定,倘經認定,最重得處以永久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職員工,同時通報至全國不適任系統。

教育局當天前往稽查,更發現該班班務上,有未依規定通報的教職員工、收付收據不符、未依核准科目授課等班務不符規定,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糾正並罰鍰5萬元。

新北市教育局最後也重申,維護學童身心發展為教育單位及人員第一要務,相關不當管教事件影響學童身心,教育局必依相關法規嚴懲不貸,以維護學生權益!

學童頸部受傷。(圖/翻攝自社會事)

▲學童頸部受傷。(圖/翻攝自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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