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3年!妻難忍尪「1超噁如廁習慣」要離婚 崩潰喊:都堆在排水孔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一對結婚33年的夫妻,因丈夫的衛生習慣不好,再加上夫妻倆有摩擦,法院判離。(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對結婚33年的夫妻,因丈夫的衛生習慣不好,再加上夫妻倆有摩擦,法院判離。(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男子和妻子結婚30多年,但他每次上完廁所習慣用蓮蓬頭清洗,結果造成穢物到處噴濺,沾在馬桶、牆上和自己的衣物上,都要妻子收拾,再加上他又不給家用,甚至會對妻子說「你去死一死」,讓妻子實在忍無可忍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夫屢勸不聽,2人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阿利與太太結婚33年,兩人育有4名子女,婚後原本都互敬互愛,但從事裝潢工作的阿利生活衛生習慣並不好,十多年前開始,只要上完廁所都用蓮蓬頭直接沖洗下體,殘留之糞便往往隨著水流四處噴濺在浴室四處,包含馬桶蓋、牆壁等,就連自己的內褲上也會殘留穢物,但他也不自己清洗,只留給太太善後。家人屢勸不聽,再加上阿利也時常對妻子惡言相向,妻子再也受不了,於是訴請離婚。

夫妻倆上了法院,女兒出庭作證時指出,爸爸跟媽媽溝通時,會說「你去死一死」等語,也會辱罵三字經,衛生習慣也讓人難以忍受,每次爸爸如廁和洗澡後,糞便都會四處噴濺且堆積在排水口,多次溝通也無效,不過她覺得最大的問題是金錢,因為爸爸工作不穩定,也沒有拿家用回家,兩人經常為了錢的事發生口角。

法官審酌,阿利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意見,綜合事證認為妻子控訴屬實。阿利衛生習慣不佳,無視浴室是公共空間,放任穢物四濺及沾附在衣物上,丟給妻子收拾,對妻子毫無尊重,婚姻已難以維持,判准離婚,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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