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買房才1年就爽漲千萬!他竟1原因不賣 陳泰源嘆:不懂投資真理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一名屋主持有廠房1年可獲利千萬,卻因「房地合一稅」簽約前不賣了。(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屋主持有廠房1年可獲利千萬,卻因「房地合一稅」簽約前不賣了。(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房屋入手一年增值千萬!你會賣掉嗎?現實生活上,有人真的突然不想賣,近期新北市一名張男(化名)委託仲介銷售他持有1年的廠房,就在簽約前一刻聽到「房地合一稅」,竟然當下立刻反悔不賣了!非當事仲介陳泰源則嘆氣,「受委託仲介沒事先說明有問題,但張男因此不賣,也算是不懂房市投資真理。」

張男110年8月以4200萬買了1間廠房,並出租穩定收益,111年9月委由仲介找到買方,買方願意以5200萬買下,張男也開心與買方「見面談」,孰料,簽約前一刻,房仲告知必須課徵45%「房地合一稅」,張男說,「不賣了,稅金450萬太貴。」現場氣氛立刻凝結,買賣也就此中止。

據財政部賦稅署資料,境內居住者,「房地合一稅」持有2年以內必須課稅獲利45%、持有2~5年為35%、持有5~10年為20%、持有超過10年則降至15%。如果以張男的獲利1千萬計算,房地合一稅必須課徵450萬。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鄭文在表示,「不少受委託仲介,接受委託前,未先向賣家說明清楚稅務相關義務,為了抓住買賣雙方,常以『見面談』為主要說明時機,但『見面談』僅2~3小時,許多權益也會因此被消失,才會導致張男當下反悔的情況發生。」

鄭文在說,「還好張男簽約前,仲介有將『房地合一稅』說明清楚,否則後續極有可能造成買賣糾紛,建議仲介簽賣方委託約之前,應先將相關權益說明,若有需要,買賣雙方或仲介也可先諮詢專業地政士,避免未來糾紛。」

陳泰源表示,有獲利就提早「落袋為安」才是房市投資真理。(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陳泰源表示,有獲利就提早「落袋為安」才是房市投資真理。(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非事件中房仲)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這樣的情況,在部分訓練不足的新手仲介上確實有可能發生,不過,以張男情況來看,未售出也不見得是好事。」

他表示,「房地產業界中有一句老話,『有獲利就趁早落袋為安』這是不變真理,張男已經獲利1千萬,即使課徵房地合一稅,仍有550萬的淨利,除非他想要一直當房東,開心的收租,當然另當別論。

陳泰源說,「其實無論是廠房或是一般房屋,目前升息、股匯市動盪,房市利空齊聚,即使業界看法上,廠房相對住宅穩健,但『落袋為安』鐵則不會變,張男現在售出,未來如果漲價,頂多就是少賺,但如果跌價,恐怕欲哭無淚,建議屋主面對動盪的房市,在銷售心態上應重新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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