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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上校「簽投降書、領工作費」竟無法可罰!檢方靠一張領據讓案情急轉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由於目前並非戰時狀態,向德恩(右)簽投降書頂多只能勒令退伍,所幸檢方找到領據將他起訴並聲押獲准。(圖/翻攝畫面)

▲由於目前並非戰時狀態,向德恩(右)簽投降書頂多只能勒令退伍,所幸檢方找到領據將他起訴並聲押獲准。(圖/翻攝畫面)

檢調單位23日查出陸軍步訓中心上校主任向德恩涉及共諜案,除了按月領取「工作費」4萬元外,竟還大辣辣的拿著「降書」合影留念,不禁讓人懷疑共軍到底已有多少人滲透進國軍內部?不過讓人憤慨的是,向的行為凸顯我國法律漏洞,因該行為屬於「非戰時」,無法用刑法論處,好在檢調單位在偵辦此案時有發現到向德恩簽名的「領據」,最終得以用貪汙罪起訴並裁准收押;不過檢調也相信該案並非偶然,現正擴大偵辦中。

檢方調查,曾任陸軍上尉的邵維強,退伍後轉任金門擔任駐地記者,中共便將他吸收,並提供經費要他在台向現職軍人布線,當時向德恩結識邵旅行社旗下的尤姓女員工,兩人因此相戀後在2011年結婚,向、邵兩人自此搭上線,但婚姻沒有維持多久就在2018年宣告破裂,邵維強藉著安慰向德恩之故,向對方聲稱解放軍上將向守志是遠房親戚,只要簽下「投降承諾書」,未來在戰時提供情報給解放軍,前途無可限量,沒想到官拜上校的向德恩竟然同意,還穿著軍服拿著降書拍照存證。

檢方認為,向德恩在做案單位服務又擔任任上校,被中共吸收後不太可能只偷渡[不抵抗思想],已大大影響到軍方士氣,無奈翻遍法條,由於向的行為當下屬於「非戰時」,頂多只能勒令退伍,眼看向男就要逃脫法律制裁,好險後續在搜索邵維強據點時翻出一張向男簽名的「領據」,上面載明向德恩每月領取4萬元工作費,因而坐實貪污罪,不過向德恩在偵訊時供稱,該筆費用是幫尤姓前妻領取,但尤女到案時否認,由於雙方證詞有出入,全案移審後裁准收押向德恩。

檢方也相信,向德恩被中共吸收並非單一案件,桃檢則早已立案偵辦關聯案件擴大偵辦中;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中共滲透手法無孔不入,雖然並非在戰時,但情報工作單位更應該落實忠誠考核,呼籲全民也要做好「保密防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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