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高速自撞害死女友!賓士男強辯:不記得為何開車 下場慘了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陳男酒後駕車載建國高架路段自撞橋墩。(圖/翻攝畫面,同下)

▲陳男酒後駕車載建國高架路段自撞橋墩。(圖/翻攝畫面,同下)

今年9月2日凌晨3時許,一輛賓士車在台北建國高架北上高速自撞石墩,造成車上男1女傷重雙雙送醫,其中副駕駛座的陳姓女子急救後仍不治,而駕駛李男當時因昏迷以抽血換算酒測值高達0.201mg/L。沒想到李男清醒後卻表示,不記得自己會什麼會開車,但對害死女友感到懊悔,對此台北地檢署7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李男。

據悉,李男曾在2017年間曾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內與他人發生衝突,徒手重擊被害人頭部、臉部,甚至還拿六角桌砸被害人上半身,再用腳踹3下,最後還把被害人拖行到地上繼續痛毆、拖行,導致被害人鼻骨骨折、右眉撕裂傷,雙手多處挫傷,最終法院依重傷害未遂判處3年2月。

李男入監服刑直到2022年1月才獲准假釋,卻在保護管束期內與朋友到信義區酒店喝酒,隔日凌晨3時許,開著賓士車載陳姓女子回家的路上,行經建國高架橋南往北時,疑因天雨路滑,撞上民權東路匝道口的石墩,車頭凹陷全毀,李男和陳女受困傷勢嚴重,被獲報趕到的警消救出送醫。

陳女獲救後一度恢復意識,但最後仍重傷不治,而李男則肋骨骨折、昏迷,經醫院以抽血方式,換算酒精濃度達0.201mg/l。不過李男清醒後,表示不記得自己為何會酒後開著剛跟朋友買來的賓士車上路,對於害死女友感到難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犯行明確,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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