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警涉約騙性侵22少年!國道警局大懲處 7相關主管慘全記過

記者林意筑/新北報導

 國道警察局針對7名相關主管記過懲處。(圖/翻攝畫面)

▲ 國道警察局針對7名相關主管記過懲處。(圖/翻攝畫面)

前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鄭姓警務員,涉嫌以網路交友約15歲未成年少年見面後性侵得逞,11月初被依加重強制性交、兒少性剝削等罪起訴。檢警擴大調查後發現,至少有22名少年受害,對此檢方再追加起訴。而國道警察局11月也做出行政處分,追究7名官警考核監督責任,各給出1至2小過的處分。

據了解,鄭男在9月初透過網路交友,約一名15歲少年至北市一處公廁性侵得逞,事後因少年行為有異,經家人追問後才揭發這起案件,家人憤而向台北市警方報案。檢警獲報後,在鄭男的電腦硬碟內搜出多名未成年少年的不雅猥褻照片、與未成年少年傳遞私密猥褻照、親暱對話紀錄。

事後鄭男遭羈押禁見,且國道警察局也召開考績會,立即將鄭員記2大過免職,3名主管也連帶處分。後續檢警擴大追查後,發現自2018年起,鄭男陸續以出遊、聊天為由,邀約多名未滿16歲的少年見面性交或強制性交、拍攝不雅照等。本月8日北檢將鄭男追加起訴,新增13名受害少年,部分遭到偷拍,主要靠鄭員的對話紀錄逐一搜尋受害者,並找來作證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併案審理。

國道警察局表示,對於該員發生此事,國道警深感遺憾與抱歉,9月13日晚上9時許,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鄭員記二大過免職。另,相關主管也連帶作出懲處。

國道警表示,國道第九大隊大隊長徐進修(鄭任職時未滿四個月)依「考核監督責任懲處基準表」之規定不予究責外,前任第五大隊長黃得彰核記小過一次、現任五大大隊長朱和貴記過兩次,現任五大隊駐區督察員梁琮詠記過一次,前任五大大副大隊長吳文成申誡二次、現任副大隊長王怡仁記過一次,五大隊督察組長王劭涵記過一次、及現任交通組長劉駿業記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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