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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筆信曝光!張錫銘關17年「20次假釋又遭駁」 公開吐心聲:2024要投票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張錫銘第20次假釋申請遭駁回,透過友人公開親筆信。(圖/翻攝自施正彥臉書)

▲張錫銘第20次假釋申請遭駁回,透過友人公開親筆信。(圖/翻攝自施正彥臉書)

前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案,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已服刑17年,陸續提出20次假釋都遭駁回,張錫銘今(16)日透過友人在臉書上發出公開信,表示尊重司法裁定,盼大眾看見他改變自新的心,也已在準備第四次爭取權益訴訟,並強調自己是「驕傲、堅韌有勇氣的台灣人」、「台灣公民」,2024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

張錫銘在公開信中署名自己是台灣公民,信件中指出,雖然20次假釋申請遭「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駁回,大法官釋憲給予司法救濟、法院尊重行政裁量範疇,但大法官也打臉自己駁回釋憲聲請,但他仍尊重法院裁定,會在努力學習,盼大眾看到他改變自新的心,「讓暗房的省思成為點亮復歸之路的一盞光」。

張錫銘也表示,他也在準備第四次爭取權益訴訟,堅信台灣是文明法治的進步國家,「法治好運總發生在權貴身上終有落日」,強調自己是驕傲、堅韌、有勇氣的台灣人,更呼籲執政當局,2024他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

張錫銘曾犯下殺人、數起綁架案,遭判處3個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張錫銘曾犯下殺人、數起綁架案,遭判處3個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綽號小黑、惡龍的張錫銘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先後與黨羽犯下7起重大綁架案,要求的贖金超過40億,2005年與警方發生激烈槍戰後落網,共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已服刑17年,並從2017年陸續申請假釋,去年認為第15次、16次假釋駁回理由矛盾,向台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親自出庭,細數在獄中受到的不平等對待,遭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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