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誤把酒精罐當額溫槍!害男童眼角膜破損 餐廳員工下場曝光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小伊誤將酒精罐當成額溫槍,造成男童眼角膜損傷。(示意圖/蕭宥宸攝影)

▲小伊誤將酒精罐當成額溫槍,造成男童眼角膜損傷。(示意圖/蕭宥宸攝影)

台北市「故宮晶華」餐廳一名女員工小伊(化名),前年在替一名5歲男童阿成(化名)量體溫時,因疏忽誤將酒精罐當成額溫槍,拿著就朝阿成的額頭噴灑,導致阿成左眼角膜上皮損傷。阿成家屬一氣之下向小伊和故宮晶華提告,最終士林地院判處小伊拘役20日,並與故宮晶華共賠償新台幣8萬1210元給阿成家屬。

2021年1月22日替江姓男童量額溫時,誤拿酒精瓶噴灑,導致男童左眼角膜上皮損傷,男童父母憤而提告求償。對此,經法院判決,羅女、故宮晶華共應賠償8萬餘元。

據判決書指出,阿成2021年1月22日跟著家人到故宮晶華餐廳吃飯,由於當時新冠肺炎疫情全台蔓延,進入餐廳前,小伊一規定替一家人消毒、量體溫。似乎是碰上餐期忙過頭,小伊竟然誤將酒精罐當成額溫槍,上手就朝阿成的額頭按壓,導致酒精不慎噴濺進入阿成左眼,造成他左眼角膜上皮破損。阿成家人因此氣得報警向小伊提告。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阿成是名稚齡兒童,無法表達痛苦,而小伊事後坦承犯行,雖曾經嘗試跟阿成家人調解,但雙方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共識,因此認定小伊並非沒有要跟阿成家人調解的誠意;故宮晶華則確實也存在義務過失。

最終法官考量小伊目前從事餐飲服務業、學歷、已婚、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等情狀,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1000元折算1日。另外,小伊共應賠償新台幣5萬4140元,而故宮晶華也得連帶給付2萬7070元賠償金。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