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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翁茂鍾11件襯衫幫不實易服社會勞動 前檢察長要罰200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引爆司法界「百官行述」。(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引爆司法界「百官行述」。(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曾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的周章欽因收富商翁茂鍾11件襯衫,並助因炒股被判刑的翁茂鍾不實完成易服社會勞動,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11日判決翁茂鍾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數額1年,估計約200萬元。可上訴。

根據監察院2022年7月做成的彈劾,指翁茂鍾因佳和實業炒股案,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刑1年確定。台南地檢署代為執行,核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2196小時。但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安排翁茂鍾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為離佳和公司較近的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時任南市警局局長陳子敬則指示官田分駐所所長要「照顧」翁茂鍾。翁茂鍾因此即便未來到分駐所或遲到、早退,甚至得在分駐所裡批改公司公文,仍獲分駐所時數認證。

周章欽部分,因曾於致電交代主任觀護人,又於2013年至2018年間,收受翁茂鍾致贈11件襯衫,卻未向政風單位登錄或機關報備,監察院認為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公務倫理規範,予以彈劾。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周章欽不僅影響國家刑罰權之行使,且收受不當餽贈,判決罰款,金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數額,估計約20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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