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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起訴喊執法「違憲」 法官不採!判刑7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姓司機不滿因酒駕被起訴,辯稱檢警執法違憲。(示意圖/資料畫面)

▲李姓司機不滿因酒駕被起訴,辯稱檢警執法違憲。(示意圖/資料畫面)

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因差點闖進輕軌工地,被發現酒駕,酒測值高達0.848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依法起訴。但李男不滿,直指警方執法過程違憲,且檢警違法取得他的血液報告侵犯其隱私。對此法官並不採信,且解釋李男及律師根本誤解了憲法,仍依法判處李男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李男於2022年8月間某日,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和成街時,差點開進輕軌工地,另有駕駛按喇叭示警才急煞停下來。之後又繼續開車到裕和街熄火停車。

隨後警方獲報找到李男,要對李男進行酒測時李男反抗,便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李男逮回警局。但李男又說身體不適,員警幫叫護車送醫,醫師對李男進行血液檢驗,結果酒精成分超標,高達0.848毫克,李男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李男強調警方尚未向檢方聲請許可,醫院就對他抽血,過程已違反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揭露的程序,且檢警違法取得他的血液報告,侵害他的隱私,醫事人員還無故洩露他的資料給警政機關,違法取得的證據應無證據能力。

不過法官認為,李男因宣稱身體不適,警方協助送醫,醫師對李男抽血檢查,檢查結果沒有偽造的必要。而員警向檢方聲請抽血鑑定許可獲准,檢方向醫院調取李男的資料,醫院也未外洩個資。考量李男無視禁止酒駕宣導,罔顧公眾安全犯案,還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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