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高虹安辯檢察官一開始就要起訴她 黃國昌:高市長有權利為自己爭取清白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檢察官8月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檢察官8月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今(14)天遭起訴,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即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身為行政首長,更有責任向市民清楚釋疑;無論如何,高市長都應將新竹市民的權益置於自己的司法程序之上。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2度傳喚高虹安說明。歷經8個月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在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

高虹安午間也出面做出為自己辯白,強調「檢察官一開始就要起訴我」。

黃國昌則是在臉書發文寫下看法,他表示,剛剛,台北地檢署正式以「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新竹市市長高虹安。起訴的主要犯罪事實,係高虹安於任職立委期間虛報助理費46萬元,將之用於辦公室的零用金以及私人支出之上。

黃國昌說,面對司法案件,必須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及結果,高市長有權利為自己爭取清白。然而,清廉是臺灣社會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身為行政首長,更有責任向市民清楚釋疑;無論如何,高市長都應將新竹市民的權益置於自己的司法程序之上。

期待接下來法院的審理能毋枉毋縱,還原真相給社會一個清楚交代。

 

加入 @setn 好友 #高虹安話題不斷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