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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被分手!怒嗆女老師「最毒婦人心」 臉書留言刷一整排怒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朱姓工程師跟蹤騷擾擔任老師的小花,遭法官判處拘役50日。(示意圖/資料照)

▲朱姓工程師跟蹤騷擾擔任老師的小花,遭法官判處拘役50日。(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朱姓工程師不滿與擔任老師的小花(化名)分手,竟展開一連串恐怖情人騷擾行為,不僅打電話、傳簡訊騷擾,更跑到小花家地下室,貼紙條、刺破汽車輪胎,在網路上傳訊攻擊小花遭判刑後,又持續在小花任教的國中,與其他高中、家長臉書,張貼過去挨告妨害名譽的法院判決,讓小花不堪其擾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朱男行為足以讓小花心生畏懼,並影響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現年46歲的朱男與小花過去為情侶關係,109年分手後,朱男用電話、簡訊騷擾小花,遭到封鎖後,同年6月跑到小花住家地下室貼紙條「不要封鎖我」,刺破她汽車輪胎,被依毀損罪嫌處拘役10日後,又跑到小花任教的學校臉書粉專留言「最毒婦人心」等語,又被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拘役40日定讞。

沒想到,去年4月開始,朱男又再度出現,在小花任教的學校,與其他高中、家長臉書張貼過去挨告妨害名譽的法院判決,或是按「怒」吸引其他人前往觀看他的臉書個人專頁,藉此騷擾小花,讓她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朱男挨告後,坦承留言與按怒,但否認犯行辯稱,小花先前對她提告,一審遭判刑3個月,他認為判決不公不義,必須要有發洩管道,才會到小花任教的學校貼文,其他高中與家長臉書部分則為亂槍打鳥方式去貼文章。

朱男強調,按「怒」跟貼文章,是要讓認識小花的人都看到這份不公正的判決,況且臉書本來就有按怒的功能,沒有人規定一定要按讚;貼文跟按怒都是對不特定的人,沒有重複,判決內容也是小花勝訴,這樣的內容如何讓她心生畏怖?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朱男與小花分手後,先對對方犯下毀損、公然侮辱行為,又再犯本案跟蹤騷擾行為,顯然足以使小花心生畏怖,並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而且朱男的行為已符合發生率高、恐懼性高、危險性高及傷害性高等跟蹤騷擾特徵,因此不予採信他的辯詞。

法官考量,朱男面對感情糾紛,不思理性方式解決,竟違反小花意願,騷擾對方,使她心生畏怖,終日惶惶不安,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實有不該,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論良好,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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