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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果菜市場肉攤「掛羊頭賣豬肉」? 食藥署:5~7日公佈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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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台北果菜市場一家冷凍食品和火鍋料攤商涉嫌「掛羊頭賣豬肉」的疑似情況。根據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的說法,他們已經針對該業者進行了稽查,並抽驗了業者的半成品,預計在5到7天的時間內會知曉是否有攙偽行為。如果確認有攙偽,依據《食安法》第28條,可處以4萬到400萬元的罰款,也可移送刑事案起訴。 除此之外,文章還提到衛生局針對業者販售現場進行了稽查,發現業者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情況,包括領料單、生產單、出貨單等資料不完整,以及設備未清潔乾淨的情況。針對衛生環境不潔的問題,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在8月24日之前改善完畢。如果未能完成,則可依據《食安法》第8條,開罰6萬到2億元的罰款。 綜合來看,這篇文章報導了一起重寧海鮮號懷疑掛羊頭賣豬肉的案件,並提供了相關的調查與處罰資訊。我們將等待進一步的檢驗結果來確定是否存在攙偽行為,以及相關的處罰結果。同時,衛生局也要求該業者改善衛生環境以確保食品安全。

這篇文章報導了台北果菜市場一家冷凍食品和火鍋料攤商涉嫌「掛羊頭賣豬肉」的疑似情況。根據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的說法,他們已經針對該業者進行了稽查,並抽驗了業者的半成品,預計在5到7天的時間內會知曉是否有攙偽行為。如果確認有攙偽,依據《食安法》第28條,可處以4萬到400萬元的罰款,也可移送刑事案起訴。 除此之外,文章還提到衛生局針對業者販售現場進行了稽查,發現業者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情況,包括領料單、生產單、出貨單等資料不完整,以及設備未清潔乾淨的情況。針對衛生環境不潔的問題,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在8月24日之前改善完畢。如果未能完成,則可依據《食安法》第8條,開罰6萬到2億元的罰款。 綜合來看,這篇文章報導了一起重寧海鮮號懷疑掛羊頭賣豬肉的案件,並提供了相關的調查與處罰資訊。我們將等待進一步的檢驗結果來確定是否存在攙偽行為,以及相關的處罰結果。同時,衛生局也要求該業者改善衛生環境以確保食品安全。

問答

Q1: 新北市衛生局針對「重寧海鮮號」的稽查主要是針對什麼內容? A. 羊肉的來源國家 B. 業者的販售現場和上游 C. 羊肉火鍋肉片的半成品 D. 業者的衛生環境 正確解答: B. 業者的販售現場和上游 Q2: 如果業者掛羊頭賣豬肉的情況屬實,根據《食安法》可處以多少元的罰鍰? A. 4萬到40萬元 B. 4萬到400萬元 C. 40萬到400萬元 D. 400萬到4,000萬元 正確解答: B. 4萬到400萬元 Q3: 新北市衛生局要求「重寧海鮮號」在什麼日期之前改善其衛生環境? A. 8月14日 B. 8月18日 C. 8月24日 D. 8月28日 正確解答: C. 8月24日

Q1: 新北市衛生局針對「重寧海鮮號」的稽查主要是針對什麼內容? A. 羊肉的來源國家 B. 業者的販售現場和上游 C. 羊肉火鍋肉片的半成品 D. 業者的衛生環境 正確解答: B. 業者的販售現場和上游 Q2: 如果業者掛羊頭賣豬肉的情況屬實,根據《食安法》可處以多少元的罰鍰? A. 4萬到40萬元 B. 4萬到400萬元 C. 40萬到400萬元 D. 400萬到4,000萬元 正確解答: B. 4萬到400萬元 Q3: 新北市衛生局要求「重寧海鮮號」在什麼日期之前改善其衛生環境? A. 8月14日 B. 8月18日 C. 8月24日 D. 8月28日 正確解答: C. 8月24日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衛生局已抽驗業者的「羊肉火鍋肉片」半成品,預計5~7日就可知是否有攙偽「掛羊頭賣豬肉」(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衛生局已抽驗業者的「羊肉火鍋肉片」半成品,預計5~7日就可知是否有攙偽「掛羊頭賣豬肉」(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專售冷凍食品和火鍋料的大台北果菜市場攤商「重寧海鮮號」,遭週刊踢爆疑似「掛羊頭賣豬肉」,在標榜羊肉產品中疑似以豬肉替代。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該名業者位於蘆洲,新北衛生局已於昨日針對業者的販售現場與上游進行稽查,供貨原料確實有羊肉、豬肉、牛肉三種肉品,衛生局也已抽驗業者的「羊肉火鍋肉片」半成品,預計5~7日就可知是否有攙偽「掛羊頭賣豬肉」,若屬實,則可依《食安法》標示不實處4萬到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新北市衛生局昨日接獲消息,立即到業者的販售現場、上游進行了解。該名業者位於蘆洲,供貨現場確實有羊肉、豬肉、牛肉三種肉品。羊肉來自紐澳、豬肉來自加拿大、牛肉來自巴拉圭。

衛生局也在現場發現業者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包括領料單、生產單、出貨單部分,沒有完整資料。且有不潔情形,設備有未清洗乾淨,冷凍庫未保持清潔等情形。針對,衛生環境不潔的情形,衛生局已要求8月24日改善完畢。若未完成可依《食安法》第8條,開罰6萬到2億元。

針對是否有肉品摻偽的情形,劉芳銘表示,新北市已針對現場做抽驗,抽驗半成品,羊肉火鍋肉片送檢驗,預計預計5~7日就可知是否有攙偽「掛羊頭賣豬肉」的情形。

如果確認有攙偽,可依《食安法》第28條,表示不實處4萬到400萬元,另外也可移送刑事,依違反《刑法》255條,意圖欺詐她人等不實情形,做刑事案起訴。

劉芳銘表示,過去國內衛生單位於109年到現在曾抽驗55件羊肉產品,過去有3件發現羊肉含有豬肉成分,有2件來自於同樣源頭,衛生局共開罰8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去年食藥署針對肉品加工業者,稽查113家,有3家複查不合格,依法裁處28萬元,從源頭加工製造廠到販賣業者都有做稽查,待新北檢驗結果出爐後,會再對外向大家說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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