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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遭公車撞誰的錯?!警方初判原因出爐:行車公車皆有疏失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男子走在路上被公車撞傷,網友卻不同情他,反而說他自己走路看手機才沒發現前方公車。(圖/翻攝畫面)

▲男子走在路上被公車撞傷,網友卻不同情他,反而說他自己走路看手機才沒發現前方公車。(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位民眾走在路上,因騎樓被店家擺置東西因此被迫走在路邊,沒想到疑似邊走邊划手機未注意前方狀況,公車疾駛而來也未發現前方有民眾,直接從民眾側身撞下去,民眾右側身多處挫傷,還將影片PO上網控訴公車司機。不過民眾卻反遭挨批「誰叫你看手機」。對此,警方說話了,台中市警六分局初判車禍原因為公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行人則有疏失等行為。

警方調查,公車欒姓駕駛當日沿黎明路三段右側快車道往福科路方向直行,行人鄭姓男子沿黎明路三段往西屯路方向逆向行走於道路上,公車右前車頭與鄭男右手發生碰撞。

車禍發生後雙方都有報警,警方初步釐清,雙方都該為這起車禍負責。(圖/翻攝畫面)

▲車禍發生後雙方都有報警,警方初步釐清,雙方都該為這起車禍負責。(圖/翻攝畫面)

鄭男因不滿走在路上竟被公車撞,將影片PO在爆料公社,自己和遭要駛進站的台中客運擦肩撞過,右手整個受傷。他附上影片和照片,該段影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到底是誰的錯」。警方初判車禍原因為,公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行人則有疏失等行為,雙方都有疏失。

網友認為固然店家把騎樓封起來是造成車禍的因素,但路人走在車道上且低頭滑手機也和車禍脫離了不了關係「滑手機被撞還怪客運司機的問題喔?」、「感謝用手捍衛行人路權,下次別出來了」、「逆向走還看手機不注意來車要怎麼挺?」、「可惜法官不會這樣想,恐龍法官都是行人最大」、「主因雖是騎樓無法行走迫使需走在馬路上,但自己就要知道既然被迫走在馬路上了就應該要注意四方,還好只是小傷,但不是每次都可以這麼幸運。要多多保護自己!」

走路上遭公車撞誰的錯?警方初判原因出爐(圖/翻攝畫面)

▲走路上遭公車撞誰的錯?警方初判原因出爐(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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