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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張郭台銘連署書換1箱衛生紙! 雲林麥寮農會總幹事背信罪嫌起訴

記者李忠憲/雲林報導

麥寮鄉農會許姓總幹事涉犯背信罪嫌起訴。(圖/翻攝麥寮鄉農會官網)

▲麥寮鄉農會許姓總幹事涉犯背信罪嫌起訴。(圖/翻攝麥寮鄉農會官網)

雲林縣麥寮鄉農會許姓總幹事為求拉高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連署人數,涉嫌要求2名同為鄭姓的女主管,以農會資金購入市價42萬元的衛生紙,告知員工「8張連署書換1箱」。雲林地檢署偵結,將許、鄭共3人依背信罪嫌起訴。

雲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麥寮鄉農會有餽贈衛生紙的賄選情事,經長期蒐證後,11月1日前往農會及關係人住處搜出27箱、由雲林農會開發的品牌「ㄚ農說」衛生紙,帶回13人訊問。

許姓總幹事等人當時供稱,家中的衛生紙是自己買的,卻提不出相關證明,部分人則坦認是別人送的。

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許總幹事為求衝高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郭台銘、賴佩霞的連署書數字,與50歲及63歲的鄭姓女主管合作。今年9月間,他們向負責收支的50歲鄭女等人謊稱,用支付「贊助台塑公司中元普渡款(衛生紙)」名義,以麥寮鄉農會資金向雲林縣農會購入價值42萬元的「ㄚ農說」衛生紙。

許男接著在麥寮鄉農會主管會議時,指示每位職員須交付8張連署書,並由主管負責收齊。他為求職員如數交付連署書,下達每8張連署書可換取1箱衛生紙,2名鄭姓女主管便於同月16日起,按照每位職員繳回的連署數量,發送衛生紙,致麥寮鄉農會及全體會員受有損害。

另外,麥寮農會職員58歲林姓、許姓女子及54歲許姓女子3人,為繳回連署書及領取衛生紙,還冒用他人名義簽署連署書。
雲檢26日偵結,認為許男及2名鄭姓女主管涉犯背信罪,依法起訴;3名女員工涉犯偽造私文書罪,給予緩起訴處分。

雲檢呼籲,第16任總統副總統暨第 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屆至,民眾切勿有妨害選舉之行為,買票、賣票都是有刑責的,替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買票,會構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替立法委員候選人買票,會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最重均會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的人則都會構成刑法第143條,最重會判處3年有期徒刑;而經營總統、立法委員選舉賭盤者,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03條之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8條之1的規定,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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