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母忙採花 保全逼「吃我下面」車上性侵女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在新北市三芝區某社區擔任保全的50多歲花姓男子,多年前趁住戶一名女童母親在外面採集百合、野薑花要販賣時,竟在車後座對未滿9歲的女童性侵,沒想到花男竟食髓知味,趁照顧之便又對女童犯下2次性侵。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花姓警衛起訴。

性侵_Shutterstock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花男因工作結識三芝某社區的女住戶,因女住戶未滿9歲的女兒有中度智障,花男偶爾會幫忙照顧女童。民國99年至102年間,花男載女童與其母前往三芝大竹圍土地公廟附近採花,他竟趁母親忙著採花時,將女童抱到車後座,以「吃我下面」言詞命令女童替他口交,直至射精,沒想到花男之後又性侵女童2次得逞,1次在母親採花處附近的草叢,另1次在保全住處。

這起性侵案會爆發,是女童接受社工訪視時,意外提到遭性侵一事,由家暴中心告發,花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涉案,不過女童指證歷歷,花男測謊也未過,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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