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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虐殺未成年刑罰過輕!羅智強提修法「比照殺人罪」:最重可判死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羅智強主張要修法重視未成年受虐甚至受虐致死問題(圖/羅智強提供)

▲羅智強主張要修法重視未成年受虐甚至受虐致死問題(圖/羅智強提供)

台北市1歲男童疑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陳姓女社工也涉嫌造假訪查紀錄被警方解送北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施虐的細節泯滅人性,難以想像事件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政府應該正視未成年人受虐甚至受虐致死的問題,他也將提出修法,讓施虐18歲以下未成年致死,比照殺人罪,最重可判死。

男童去年12月突然身亡後,送醫時被發現疑遭施虐痕跡,不僅雙手指甲失蹤、頭部多處瘀傷,雙腿嚴重變形骨折、尾椎骨受損,連牙齒也只剩下8顆。且檢警調查後發現,劉姓保母姊妹平時輪流「照顧」男童,卻疑將男童當出氣筒,除打罵虐待,還會餵食他吃餿水、燒焦的食物。

羅智強透過粉專直言,看到虐嬰事件讓他非常心痛,施虐的細節,泯滅人性。他是兩個女兒的父親,實難想像,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內心會有多憤怒、多悲痛。

羅智強表示,加害人應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固不待言,就這件悲劇而言,顯然政府和民間機構在訪視、轉介等環節上存在破口,這一點,不管地方政府乃至中央主管機關,皆應全盤檢視,若涉違失也應究責。而未成年受虐,乃至受虐致死的問題更應該受到政府嚴肅正視。

羅智強指出,2022年,18歲以下青少年孩童受虐人數達1萬1950人,其中有14起家內受虐致死事件。未成年受虐問題,已經到了法制端和政策端都必須徹底檢討的時候。以《刑法》為例,目前286條規定,對未滿18歲者施虐若致死,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刑罰來看,虐殺未成年竟然比271條的普通殺人罪還輕。從邏輯上來看,完全不合理、不合比例原則。

羅智強說,他將提出修法,至少讓刑責一致,施虐18歲以下未成年致死,比照殺人罪,最重可判死。法律,是公義。法不正,則公義不彰。至於政策面,如何落實轉介、訪視、補強安全網,他也會持續的關注推動。最後,他也希望死者安息,願司法守護好人、懲治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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