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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遲緩兒燙傷慘死!台中狠父母惡行曝光 月花萬元吹冷氣不帶孩子就醫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4歲遲緩童遭父母遺棄致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4歲遲緩童遭父母遺棄致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一對年輕的夫妻早產生下次子,孩子因早產生長遲緩,父母寧可花費萬元吹冷氣,也不願花錢帶孩子至醫院治療、復健,導致孩子4歲時身高僅85公分、體重12公斤,2018年11月間,孩子因自行放熱水嚴重燙傷,父母也只幫他擦藥,導致孩子傷勢惡化、休克,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父親7年10月、母親7年7月,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原本住在彰化溪湖老家,平日以打零工、領取政府補助、育兒津貼以及家人接濟為生,2014年7月生下次子,由於次子早產(31周),出生時僅1336公克,之後出現生長遲緩等狀況,醫院評估孩子語言、生長落後同齡孩童許多,建議要接受早療、復健,這對夫妻之後搬到台中市區居住,因經濟拮据,消極面對孩子遲緩問題,不願花錢替孩子治療。

次子因遲緩關係,這對夫妻都不願帶他出門,甚至有長達一年的時間都把孩子關在家裡,父母長期忽視教養,加上醫療不足,孩子直到4歲仍不會控制排便,需穿尿布,也無法與他人言語溝通,孩子的大小腿萎縮,呈現長短腳、行走困難,身高、體重也僅85公分、12公斤。

2018年11月間,次子在浴室中自行以熱水沖澡,母親發現他全身紅腫,身上有大面積二到三度燒燙傷。但父母僅自行擦藥膏包裹,未將孩子送醫治療,隔天孩子因嚴重燙傷休克,2人才叫救護車送醫,但孩子仍傷重不治。

醫院檢查發現異狀通報,檢警介入調查、偵辦後,依「違背義務遺棄致人於死」等罪,對2夫婦提起公訴。一審法官依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父母7年10月、7年7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時,調查發現這對父母沉迷網路,每月上網費破千元,並積欠大筆電信費用,夏季電費單月破萬元,冷氣每天開24小時。另發現母親騙家人要帶小孩復健,但實際根本沒去醫院。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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