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伏法/18天不是最快!解嚴後最快是6天槍決

記者雷明正/綜合報導

鄭捷在死刑定讞後18天槍決伏法,為近十年來最快槍決的死刑犯。第一次政黨輪替以後,台灣總共槍決了65名死刑犯,鄭捷和2000年被槍決的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並列最快,死刑定讞後18天槍決。

鄭捷/資料照

▲鄭捷(圖/資料照)

在解嚴後第一個被槍決的是陳雲輝,陳雲輝於1986年8月29日因為犯下殺害岳父母的合江街分屍案,在1988年的3月4日死刑定讞,而6天後的11日就被槍決伏法,除了是解嚴後第一位以外,也是解嚴後定讞被槍決最快的死刑犯。而解嚴後槍決死刑犯大多都是在定讞後7到8天槍決。其中1998年犯下因綁架藝人白冰冰女兒白曉燕,又連續犯下多起命案的陳進興,在1998年12月24日死刑定讞後,直到1999年10月才槍決伏法。

而2000年政黨輪替後,7月14日判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殺人案死刑定讞,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於同年8月2日批准鄭太吉死刑執行令,同日晚間高雄高分檢於高雄第二監獄執行鄭太吉槍決,為台灣政黨輪替後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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