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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保命符2/「輔駕」為何常撞緩撞車?專家揭關鍵:2系統產生衝突

記者楊晏琳/專題報導

緩撞車外觀特殊,部分駕駛輔助系統可能會無法正確判斷並作出原本該有的防禦措施。(圖/警政署提供)

▲緩撞車外觀特殊,部分駕駛輔助系統可能會無法正確判斷並作出原本該有的防禦措施。(圖/警政署提供)

國道緩撞車事故頻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主要肇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操作不當」及「分心駕駛」等;高公局也多次呼籲民眾勿過度依賴輔助駕駛系統。專家更指出,輔助駕駛系統並非全能,系統有其極限,感知器不一定能正確識別障礙物或及時減速。

台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教授陳柏全向《三立新聞網》說明,輔助駕駛系統只是「輔助」駕駛者,本來就有其使用環境限制、並非全能。系統是用很多深度學習進行訓練,但因緩撞車造型特別,並非每個訓練資料庫都存在「緩撞車」這個圖像,系統可能無法辨別這是一輛車,並做出及時反應。

陳柏全解釋,備有輔助系統的車輛,車上感知器除了相機外,還有雷達。雷達雖可偵測到障礙物,但若雷達無法辨別該障礙物是否為一輛車時,就需要相機(影像)來幫助分析;不過,若是該台車輛不在相機訓練範圍內,就很可能會歸類為其他物體。

正常狀況而言,只要雷達「確認」偵測到障礙物,AEB(自動緊急煞車系統)在最後關頭一定會做緊急煞車的動作。但國道的情形是,因車輛行駛速度太快,即便雷達偵測到前方有障礙物,卻會因影像無法辨別前方是何種車輛(因緩撞車不在其數據庫中)產生輸出衝突,造成系統無法及時做出應有的應變動作。

高公局曾多次呼籲民眾,勿過度依賴輔助駕駛系統。(圖/翻攝畫面)

▲高公局曾多次呼籲民眾,勿過度依賴輔助駕駛系統。(圖/翻攝畫面)

事實上,高公局過去也曾表示,移動性施工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均需附掛緩撞設施,以維護用路人及施工人員之安全與防護,惟所附掛之緩撞衝設施與一般車輛外型不同,有可能造成部分駕駛輔助系統車輛無法正確判斷並作出原本該有的防禦措施。

高公局經彙整具駕駛輔助系統功能車輛之車主手冊內容,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如遇以下情境仍可能無法正確辨識前方物件,進而造成交通事故危險:

1.    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
2.    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影響雷達偵測角度)
3.    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
4.    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
5.    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
6.    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高公局也提醒,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以危險方(如雙手離開方向盤)駕車,可處以新台幣6千到2萬4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呼籲,行車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之駕駛輔助系統時,駕駛人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主動介入操控車輛,並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避免以危險方式(如雙手離開方向盤)駕車,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

延伸閱讀:一台造價最高500萬!緩撞車狂被撞「一年121起」 駕駛憶驚悚經歷

更多新聞:國道保命符4/輔助駕駛成肇事主因! 國道警苦勸:勿過度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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