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林男不爽賣家質問,於是持刀割斷對方的袋子後搶走手機。(示意圖/Pixabay)
高雄林姓男子2023年1月間假意購買手機後,藉著去車上拿錢的理由將賣家的手機騙走,11天後又以相同手法在超商內行騙另名賣家的手機,但一發現超商內客人太多隨即放棄,但對方追上來質問後當場理智斷線,當場持刀搶走手機,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處7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3年1月間在臉書上詢問一名買家表達購買「iPhone 14 pro max 512G紫色」,當時手機市價4萬7500元,雙方隨後約定在超商門口面交,但林男一拿到手機後藉口車上拿錢,隨後就離開現場;11天後,林男再以同樣想要騙手機,又約另名賣家面交,這次一口氣要買2支手機,同樣也約在超商交易,但碰面後發現超商人太多於是作罷,但對方又追來問為什麼不買?林男一氣之下持刀將對方裝手機的袋子割斷搶走,再跳上曾姓同夥的車離開。
林男後來被循線逮捕,坦承自己向曾男提過要一起搶手機,一開始就不是真的想要買,後來第二次犯案時由於超商人多因此縮手,但該名賣家又追上來口氣很差的質詢他,才讓他理智斷線將裝手機的袋子割斷淺搶走。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正值壯年還有謀生能力,卻連續對2名賣家以詐術、持刀強盜等行為得逞,且曾姓同夥明知林男犯罪還協助對方逃脫,更在最後「分紅」16000元,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及社會信任,審酌2人都已認罪,但沒有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因此依詐欺、攜帶兇器強盜等罪嫌,分處4年及7年6月徒刑,詐欺部分易科罰金12萬元;同夥曾男則依幫助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3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