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南投報導

▲落單女遭當街強脫褲子、襲胸性侵,強暴犯落網,人死了,法院不受理判決。(示意圖/PIXABAY)
南投方姓男子2年前,尾隨落單女子小花(化名)並當街強脫褲子、襲胸,害女方嚇到跌倒在地,不斷反抗狂喊「救命」被施暴約8分鐘,才作罷逃離,事後報案求助,方男被逮,自白認罪,案件審理尚未落幕,人於4月11日死亡,因此,法院依法宣告,不受理判決。
判決指出,方男2023年11月12日下午3時許,騎單車行經南投縣水里鄉金龍路與金城路口,看見落單的女子小花(化名),竟停下單車,尾隨在後,趁機從後方將人把內褲、外褲脫下,隔衣襲胸。
當下小花嚇到跌倒在地,不斷反抗狂喊「救命」隨後趁隙拉起褲子,方男才作罷逃離。整段強制性交未遂的過程,長達8分鐘,女方也因此導致橈尺骨遠側端骨折、左手及左膝摔傷,事後報警求助。
方男落網後,自白認罪,被檢方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傷害罪起訴;但案件進入審理階段,他在今年4月11日死亡,因此,法院依法宣告,不經言詞辯論,逕不受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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