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基隆報導

▲8年前花5000多元購買1把仿摺疊式手槍外型的空氣槍,去年遭檢警搜索遭到判刑。(示意圖/pixabay)
基隆胡姓男子8年前花5000多元購買1把仿摺疊式手槍外型的空氣槍,去年遭檢警搜索;槍送鑑定,殺傷力略高認定基準5焦耳,法官認為,沒證據證明胡男曾攜出使用,且該槍殺傷力偏低,審理後,判他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3萬元,得服勞役,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沒收扣案制式空氣槍。
判決指出,胡男2016年、2017年間,以5000多元購買1把具有殺傷力的制式空氣槍,2024年8月15日上午6時遭檢警搜索,並查扣該槍,及1盒鉛彈丸、2顆子彈外型塑膠物。
經查,扣案空氣槍,屬仿摺疊式手槍外型,口徑4.5公厘,動能為每平方公分25.7焦耳,僅稍逾槍砲彈藥殺傷力認定基準所定的每平方公分20焦耳,具殺傷力,但偏低。
此外,法官認為,並無證據胡男曾攜出使用,且數量只有1支,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加上他坦承犯行,5年內,並無任何犯罪科刑紀錄,認一時失慎,致罹刑典。
地院審理後,將胡男依犯非法持有制式空氣槍罪,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3萬元,得服勞役,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沒收扣案制式空氣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