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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助理遺孀控慣老闆 葉元之發千字文否認:悲劇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燃料

政治中心/蕭宥宸報導

葉元之晚間發出千字文回應已故助理家屬的指控。(圖/資料照)

▲葉元之晚間發出千字文回應已故助理家屬的指控。(圖/資料照)

藍委葉元之遭已故助理方旭的遺孀控訴,稱丈夫生前曾遭他羞辱和精神虐待。葉元之否認指控,表示未苛扣助理,並稱雙方爭議源於認知差異。事件相關輿論延燒,葉元之今(15)晚再發千字文自清,強調絕無不當辭退,「言語羞辱」也絕非事實。

葉元之晚間發聲明表示,前助理2月離世,有關家屬指控很多不是事實。他一直以來都選擇尊重與承受,因為不願在逝者已矣的此刻,再去揭開任何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細節。然而,一再的政治化抹黑已嚴重扭曲事實,並對他的名譽造成重創,導致他被迫澄清以正視聽。

葉元之4點回應家屬核心指控:

一、絕無不當辭退!方旭先生於1月1日主動請辭,1月10日完成離職手續,何來13日惡意解雇?

家屬指控本人惡意辭退方先生,這完全是子虛烏有。事實是,方先生多次萌生辭意,甚至在 1月1日因工作因素傳訊息向本人請辭,隔日即沒來上班,後來是我們辦公室同仁主動聯繫他,請他回來辦公室溝通,他才對我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並提出「做到找到人為止」。

最終,方先生於 1月10日 再次提出離職,本人予以同意,並由他親自簽署離職文件,完成一切手續。辦公室內所有同仁都在場見證。

試問,一個1月1日就請辭、1月2日就不來上班、1月10日已辦妥離職手續的同仁,怎麼可能等到1月13日「才知道自己被辭退」?而且我也從未說過「你請辭就不用請假」。

這種說法完全違背常理與邏輯。若我真要惡意辭退,何不在1月2日他未上班時就順勢同意?

二、所謂「言語羞辱」絕非事實,純屬可受公評的工作內容討論。

報導中斷章取義的截圖,實則全為工作上的溝通。例如,周刊指控本人羞辱他「只認識兩個記者嗎?」這句話的背景是,新聞稿發布理應是全面性的,要發給多數記者,但他僅發給了兩位記者。我提醒他應將新聞稿發給更多的記者,這是對工作方法與態度的基本要求與討論。

三、從未拒絕病假申請,方先生腰痛請假皆准許,有對話紀錄為證。

家屬從最初指控「躺在病床上請假被我拒絕」,到現在改口,但事實只有一個:我從未不准任何同仁的病假,事實上我們辦公室的請假相當順暢,去年也曾有同仁請長假去北歐遊玩。

今天我已出示對話截圖,例如去年10月11日與10月24日,方先生表示腰痛需要請假,我皆回覆「好的」予以批准,其他沒有回覆,是因為我並沒有不准許,方先生可以直接離開辦公室去看病。

四、退保是依法執行,與請病假無關。

家屬稱「請病假就被退保」,這並非事實。方先生是「主動辭職」,依《勞保條例》,雇主必須於員工「離職當日」辦理退保。我們依法在1月10日他離職當天退保,若不辦理立即違法。將合法的離職程序,扭曲為因病假而退保,是惡意誤導。從頭到尾,我們只知道他有腰痛的困擾,某次我問他還好嗎?他本人在對話中表示「沒那麼嚴重」。

最後,關於薪資調整,也是方先生因自認未能完成法案助理的核心工作(法案、質詢稿、預算),不希望影響辦公室運作,希望我另聘他人,於去年11月主動提出「減薪」、「做到辦公室找到新人為止」。後來我因考量他12月減薪會影響年終獎金計算,等到隔年1月才進行契約調整,如今卻被扭曲成惡意減薪。

葉元之說,方太太並非在其辦公室工作,對方所知的許多情況,恐是片面或轉述而來,與辦公室發生的真實狀況有極大落差。團隊曾數次希望能與家屬溝通說明,甚至他也親赴靈堂兩次,皆未能見到,後續透過共同友人聯繫,亦被堅決拒絕。

葉元之表示,他能理解家屬需要情緒的出口,過去半年,他寧願自己承受「慣老闆」的罵名,也不願多談方先生在職時的工作細節,就是為了對逝者的尊重。但如今,這份善意卻在罷免前夕被泛政治化,逼得他不得不揭示真相。他還說:「這場悲劇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燃料。懇請大眾回歸理性思考,勿隨不實的指控起舞。」

#葉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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