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遭爆逼學生抽血換學分,卻只被裁定5項懲處未解聘。(資料照)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去年遭踢爆要求選手配合研究計畫抽血,並威脅不配合就扣學分,事件曝光後,震驚社會;相關指控不僅引發輿論撻伐,教育部調查更認定屬實,為「具威脅性的不當言語及行為」。不過,台師大至今只對周台英裁定5項懲處,雖然被解除教練職務但仍可留在學校引發不滿,她超狂背景也被起底。
台灣師範大學去年爆出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抽血研究,連續14天每天抽3次,甚至以扣學分、退學相威脅,台師大調查後僅撤除涉案教練周台英的行政及教練職、建議解聘2年,並在5月大專盃結束後由系上宣讀周台英道歉內容給球員,引起熱議。
教育部表示,事件涉及教練對學生施壓,屬校園霸凌行為,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教練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校方解聘該師兩年。另據《人體研究法》對台師大及相關研究團隊開罰,認定其未善盡監督查核責任,構成重大違規。教育部於今年5月裁定,自7月1日起暫停台師大人體研究新案審查權3個月,並要求限期改善報告,視改善結果,來決定是否恢復受案權限。若未落實改善,或審查程序持續失當,將依法追究台師大相關人員責任。

▲簡同學出面控訴教練逼抽血。(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對此,台師大昨(15)日再次發表聲明,向社會大眾致歉,經研究倫理與霸凌調查小組調查,確認有「受試者同意書補簽」、「受試者費用繳回作為隊費」、「確實有非護理人員執行抽血」以及「霸凌小組事實認定」等情事。表示教評會已對周師裁定5項懲處措施,包括自次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懲處期限為一年。台師大強調,該決議已報教育部備查,若教育部認為審議或處理不當,將退回學校重審。
隨著這起事件受到關注,現年61歲的周台英也被起底。她是中華「木蘭女足」傳奇人物,在巔峰時期更獲得「亞洲一姊」稱號,帶領中華女足隊在1977年、1979年、1981年連續三年奪下亞洲女子足球錦標賽冠軍,更是1979年的最佳球員,進了5顆球;1981年更進了10顆球。周台英在1987年到德國錫根足球俱樂部踢球,並進行足球教練進修,效力球隊期間協助拿下西德聯賽冠軍及西德冠軍盃冠。
1989年,周台英加入日本鈴與清水FC女子隊,奪下第一屆日本職業女子足球聯賽冠軍,,並以12顆進球成為當年的金靴獎得主。她在1994年亞洲運動會後退役轉教職,並在2004年進入師大、109學年度榮獲服務傑出教師獎,甚至在2006年接下中華女足隊總教練職務,超狂背景卻因為強制抽血事件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