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藝人NONO因強制性交未遂罪被判2年6月徒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藝人NONO陳宣裕,2023年遭控性侵、猥褻6名女子。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NONO 2年6月徒刑,其餘6案則判無罪,NONO及檢方皆提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儘管NONO宣稱不會出國,律師亦表示NONO沒有出境可能,但NONO犯罪嫌疑重大,為了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裁定NONO自7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據了解,NONO遭控性侵、猥褻6名女子被起訴,士林地院認為,14年前深夜時分,NONO在將車停在河濱公園,並對被害女子強制性交未遂,NONO始終否認犯行,並辯稱自己不認識被害女子,法官認為,NONO難有悔改之心,亦未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遂依法判他2年6月徒刑,NONO。告訴人及檢察官皆提起上訴。
高院指出,NONO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士林地院裁定自去年11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今年5月間,NONO被判2年6月徒刑,NONO及檢察官均提起上訴,因NONO境管期限至今年7月24日屆滿,遂於今年6月25日繫屬高院。
NONO表明自己沒有意見,亦不會出國;律師則說,NONO並無出境逃亡之可能,故無延長出境、出海之必要,但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之人性,當被告面臨重罪訴追、處罰之際,亦可能萌生逃亡境外、脫免刑責之動機,NONO仍有逃亡之虞。
高院認為,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罪,經原審判處2年6月徒刑,犯罪嫌疑重大,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為了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因此裁定NONO自7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