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某復健診所詹姓醫師,利用觸診機會猥褻女病患。(示意圖/Pixabay)
台北某復健診所詹姓醫師,利用觸診機會,去年2度對女病患小花(化名)搓揉胸部猥褻得逞;事後詹男挨告,他認罪達成和解,自述因年紀較大罹患失智症、帕金森氏症而控制能力較差;法官審理後,依法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北某復健診所詹姓醫師,2023年7月起替女病患小花(化名)復健、照護;未料,卻在2024年1月24日、26日分別利用觸診機會,以手隔著衣物搓揉女方胸部、乳頭猥褻得逞。
事後小花透過密錄器錄影蒐證,並報警提告;偵審期間,詹男都坦承犯行,並跟女方達成和解,並全部履行,他還在法庭上自述,大學畢業從醫、經濟狀況小康因年紀較大罹患失智症、帕金森氏症而控制能力較差。
法官考量,詹男無前科、認罪,達成調解,小花也同意不再追究也給予緩刑機會,堪信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後無再犯之虞。
地院審理後,將詹男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共2罪,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應執行8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