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屏東報導
台灣人害台灣人!屏東市一家外語補習班主打承辦日本遊學,宣稱安排語言學校跟旅遊,費用近10萬包山包海,一行14人中有6名未成年,最小4歲;7月8日落地東京後,才發現是場騙局,吃的、交通、門票都要自己掏錢,也沒領隊,入住雅房變上下舖,三坪不到像蝸居,嚇得在群組求助,業者卻直接解散,果斷放生。原來業者早在合約上搞小動作,依法應簽「遊學契約」,但給團員簽「留學契約」規避責任,簽完名馬上收走不給考慮機會。
補習班收費10萬包山包海,14人遊學卻被丟包。(圖/民眾提供)補習班社群大力宣傳,貼出過往成團案例,大夥拉著布條合照笑得合不攏嘴,不少人心動於6月中說明會下訂,7月8日到8月3日為期4周,總價9萬7300元的遊學團,費用包山包海,上午去語言學校,下午旅遊行程。該團有14名成員:8名大人、6名未成年,最小才4歲。
但下了飛機抵達東京才發現,吃喝、交通費、門票全要自己付錢,也沒配領隊。「有點驚訝,一下飛機就叫我們要掏錢出來,帶到定點就把我們丟著」國三黃同學說,人生地不熟實在好慌;沒想到,更扯的在後頭,抵達下榻的遊學宿舍,跟說好的套房完全不符,三坪不到的空間,放著上下鋪兩張床,狹小空間要借過還得側身,總總不合理在群組上反應,迎來的卻是業者「解散群組」,果斷放生,令他一夜長大。
東京宿舍環境糟糕,與當時圖片相差甚遠。(圖/民眾提供)
東京宿舍環境糟糕,與當時圖片相差甚遠。(圖/民眾提供)家長得知後痛批,未成年丟包國外,失蹤怎麼辦?想咎責翻開合約恍然大悟,原來業者動過手腳,當時簽的是「留學契約」,而非「遊學契約」。兩者差異在於留學契約中,業者一旦加註「行程中有突發或未能預防原因,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時,業者得加以免責」、「廣告、口頭約定只僅供參考」等,都能輕鬆脫身,規避責任。說明會當天,不知道是否內心有鬼,簽完名後直接將契約收走,不給5天審閱期。
依據規定,承辦遊學的單位,應具備旅行社營業登記及觀光局核發的執照,還必須向教育部登記,但這間位在屏東仁愛路的補習班並沒有相關執照,開業15年來,似乎都掛著羊頭賣狗肉,遊走法律邊緣。面對詢問,業者只透過櫃檯人員回應交給法律處理。補習班招牌上寫的「孩子未來的生存能力」,現在看格外諷刺。
原來業者早在合約上搞小動作,依法應簽「遊學契約」,但給團員簽「留學契約」規避責任,簽完名馬上收走不給考慮機會。(圖/民眾提供)對此,屏東教育處表示,該申訴案9月12日函請該補習班,也跟陳情人說明若補習班未依規定處理有相關救濟辦法,查證雙方簽訂契約對象不是補習班。若補習班有經營留、遊學業務,招生對象與上課地點經查證與立案內容不符,查證屬實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