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媒體應用策略 廣告主跟你認知的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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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DMA)的研究數據顯示,2013上半年台灣整體數位廣告營收市場規模達到62.65億新台幣,其中行動廣告量達5.03億,佔整體數位廣告量8.0%。可見消費者行為轉變帶動了行動媒體的發展,也更凸顯行動媒體的重要性。

資策會FIND「關鍵廣告主行動媒體工具應用指標」針對業界500大廣告主調查結果顯示,行動媒體主要被定位為訊息揭露、品牌曝光與導客工具,與去年(2013)相比,今年行動媒體被運用在訊息揭露與品牌曝光的幅度將增加。尤其在「一般活動資訊曝光」的部分,從2013年的33.0%增加至44.3%,比去年增加了11.3%;「特定品牌資訊廣告」、「品牌形象廣宣」也比去年各增加了8.9%,增幅的表現遠高於其他應用功能。

此項報告的增幅數據相較下,有別於以往我們所認知的,從今年開始,台灣前500大的廣告主認為,使用行動媒體引導消費者到店消費,或提供行動購物服務固然重要,但今年更著重在品牌形象的廣宣與活動資訊上的傳遞,才是目前建立與消費者溝通橋梁的第一步。

《安索帕台灣》行動行銷副總經理吳慶彬在2014數位媒體「趨勢‧未來‧新進化」高峰對談也特別提出,台灣去年年底智慧型裝置穿透率超過50%,已經不是決定要不要做,而是要看怎麼做,很多行銷資源就應該針對消費者做一些改變。當消費者在mobile上看到品牌網站時,該怎麼導引消費者有更好的體驗,產生更高的轉換率、平均用戶貢獻度,縮短成交時間,這些全部都是基礎建設的一環。

同時擁有網路、行動廣告聯播平台的域動行銷,在為廣告主服務行動廣告時,也會特別針對不同客戶屬性,規劃在行動媒體上宣傳最好的切入點,例如五福旅行社,每周都會推出不同旅遊相關活動資訊,讓行動消費者每周都能接觸不同的旅遊最新資訊;BMW、Dior…等這些高端精品品牌,也在今年紛紛強打品牌形象宣傳。

如同域動行銷總經理顏玉芬所說的:「當媒體形式越來越豐富時,我們可以透過各式載具的引導,讓消費者參與品牌、體驗品牌進而肯定品牌,多螢多頻所創造出的媒體價值與行銷效益才能發揮浮現!」因此,2014年廣告主對於行動媒體的運用認知大為翻轉,對於客戶來說行動媒體所扮演的功能與角色,在「一般活動資訊曝光」、「特定品牌資訊廣告」、「品牌形象廣宣」這三個部分越來越舉足輕重。未來2014年,廣告主該如何與消費者溝通品牌的訴求與訊息傳遞?行動媒體將會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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