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atty Chou(大醫院小故事)
常常聽到很多人會用「美國看病要等很久」來讚揚台灣的健保制度多麼的便利,我原本也單純傻傻得認同,這就是身為台灣人的福利之一,但就在上個月去一趟美國我才發現,那只是片面的觀察,這中間包含了不少誤會。
我跟美國當地的醫師一聊後才發現,原來雙邊的「家醫科醫師」地位如此懸殊,況且,「家庭醫師」的概念在台灣是完全不存在的。
從小到大,除了在美國念過一年高中之外,剩下的20多年,我只有一次因為不知道要看哪一科,「只好」去馬偕醫院看了家醫科。我也完全沒有聽過哪一個親朋好友去看了家庭醫師科,我甚至懷疑,台灣的「家醫科」到底都是誰在掛號的?
在美國,家庭醫師的地位是非常神聖的,他們可謂全國疾病的第一道防線,不只替病人健康把關,同時也是美國醫療保險很重要的守門員。
怎麼說呢?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醫師,雙方的關係非常密切,用「親子關係」來形容這樣的醫病關係,一點也不為過。但這有一個必要的前提,病人須定期回診所例行檢查,且完全信任醫師,讓醫師知道你所有的健康狀況。在診間對醫師誠實以告,絕對利大於弊,因為沒有醫師會故意要害你,反而是很多民眾,為了一些原因(像是保險費率等)刻意隱瞞自己正在服用其他藥物,或是接受其他治療等,但若是因此造成藥物重複使用,不只是一種資源的浪費,也有可能造成病人自己身體的負擔。
今天假設一個壯年、健康的病人,平均每半年或一年都會預約到家庭醫師科「進廠保養」(除此之外,不會隨便進出醫院),就像汽車每多少公里就要維修一次一樣,並且,上述實不相瞞的前提也必須成立,這樣家庭醫師就會是每位病人的健康管理師。只要在例行檢查中發現不正常之處,或是病人自己觀察到異狀後,跟家庭醫師預約,家庭醫師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把病人轉診給專科醫師,讓病人接受最完善的治療。療程結束後,專科醫師會再把病人轉回給所屬的家庭醫師,如此也不會有所謂「搶病人」的弊端,因為家庭醫師和專科醫師是相互信任的,雙方所秉持的心態也是一致:以病人為中心,替病人做最好的打算。
至於為什麼會有人抱怨在美國需要等很久,才看得到專科醫師呢?原因大致上分成兩種:
1. 該病患沒有固定的家庭醫師
美國的家庭醫師都會有固定合作的地區醫院、醫學中心,在這個合作的關係之下,轉診就會變得非常容易。只要是該家庭醫師所轉出的患者,就會是該醫院和該專科醫師的第一優先。「如果病人因為病情的急迫性,須要早點看到專科醫生,我會拿起電話直接找到那位專科醫生,請他們幫忙,若是更棘手的,則是立即送往大醫院的急診室。」休士頓家醫科診所醫師曹有餘表示。
2. 病人的症狀並不需要轉診治療,症狀屬於家庭醫師的業務範疇
但是若病人不願意接受家庭醫師科的建議及診斷結果,仍堅持要看到專科醫師,就會需要等上好幾週,原因不是專科醫師不願意花時間見病人,而是因為專科醫師業務多半為急重症,本來就比較棘手,花在一個病人身上的時間也較長,行程較家庭醫師緊。再者,專科醫師也要把優先順位留給有合作的家庭醫師科之轉診患者,如此才能保障那些平常就有按時在家醫科追蹤的患者的權益。
美國家醫科的業務範疇
家醫科之所以被稱為「家庭」醫師科,就是因為它強調全家人的醫療照護。該文中,我提及家庭醫師在美國是全國疾病的第一道防線、醫療保險守門員,但是在美國,家醫科到底有哪些業務呢?
1. 重視預防醫學
家庭醫師會按每個病人的年齢,提醒、建議及教育民眾該做的預防和檢查。
如流感季節的篩檢與疫苗施打(政府出資讓全國人施打流感疫苗,讓美國得到流感的人數大幅下降)、大腸癌、乳癌及子宮頸癌篩檢,建議及協助病人戒煙、少喝酒、建立健康飲食習慣等。
2. 導航員的角色
透過定期追蹤病人的身體健康狀況,一旦在例行檢查中發現不正常之處,或是病人自己觀察到異狀後,跟家庭醫師預約,家庭醫師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把病人轉診給他認為該看的專科醫師,讓病人接受最完善的治療。療程結束後,專科醫師會再把病人轉回給所屬的家庭醫師。
3. 身體健康顧問
一般民眾可能會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概念,這不完全錯誤,但是在很多時候,頭之所以會痛,腳之所以會麻,肺之所以會積水,不一定只是該器官的問題,可能還有其他器官或症狀,連帶造成不適或病變,因此,透過家庭醫師在學校的教育和臨床之經驗,可以替病人初步判斷「病根」,讓患者得到最該得到的醫療(註[1]),否則有時候會導致治標不治本。
結語
在台灣,普遍的民眾認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加上醫療可近性高、方便又廉價,就自己去大醫院掛「自己認為」的那一科看診。
症狀很明顯,或是很棘手的病情,掛對科是非常幸運的事,但是如果小病(註[2])卻掛處理急重症的科別,就像是請米其林三星的主廚,幫你泡三合一咖啡一樣,明明是地方法院應該且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我們卻習慣直接跑到最高法院去等待。
照理說,在正常、健康的醫療體系之下,專科與一般科(家醫科、內科、小兒科等)的人數比例,應成金字塔形,即是底座為一般科、上面頂端為專科。如此的比例才能提升人民健康品質、減少國家經濟資源浪費,進而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衛福部、執政者如果真心希望可以減少全民健康保險的支出,該做的不是一味地剝削第一線醫護人員的工作條件、悄悄地把病人的藥品換成效果次等但價格實惠的學名藥(註[3])等,而是建立家庭醫師制度,讓國人的健康有人隨時把關,不讓小病占用急重症的資源,並且教育民眾不要自己當醫生,讓專業的家庭醫師來告訴你該看哪一科吧!
註
[1] 類似告訴病人該看哪一科的概念。
[2] 大小病或是急重症與否很難用字面上來定義,很多民眾眼中的「嚴重」在醫療團隊眼中並不嚴重,這是因為所受的教育不同、臨床經驗的差別等雙方資訊不對等,導致民眾的不明白,但這樣的資訊不對等不只會造成民眾的恐慌,也會同時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這也是家庭醫師需要衛教民眾的原因。
[3]學名藥(Generic Drugs)指原廠藥的專利權過期後,其他合格藥廠依原廠藥申請專利時所公開的資訊,產製相同化學成分藥品。(資料來源:TGPA中華民國學民藥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