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下班後LINE交辦工作 判資方給加班費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在社群軟體發達的時代,下班也可能被主管吩咐工作,形成變相加班。新北市一名勞工表示,自己在下班時間也會收到主管傳來的LINE,使他休假也要工作。他因此向資方求取加班費,但雙方調解不成,合意交付仲裁。男子向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提出「LINE對話紀錄」作為證明,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男子有加班事實,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成為全台首例。

手機,通訊軟體 示意圖圖翻攝自NEC Corporation of Americahttps://www.flickr.com/photos/neccorp/

▲該勞工下班時也收到主管交辦工作的訊息。(示意圖/資料照)

在電子零件製造業工作的勞工指出,自己平日下班、假日會不定期收到主管傳送的工作訊息,要他交付工作給其他員工,不堪其擾的他,向資方投訴並要求加班費,但雙方調解破裂,合意交付仲裁。新北市勞工局表示,該勞工提供LINE對話紀錄作為證據,反駁資方提出的「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工作)」。

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憑該勞工與主管的LINE紀錄,調查兩人對話頻率、時間,認定該勞工有加班事實,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調查該對話紀錄發現,勞工平日加班約358分鐘,假日則有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整理:實習編輯廖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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