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案疏失 台大被扣5400萬補助費

教育部今(30)日公布台大論文案審議結果,調查17篇論文中,有9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除撤銷台大教授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格外,也扣減台大補助經費新台幣5400萬元。

台大,校園,大學-記者陳彥宇攝

▲ 圖/記者陳彥宇攝

科技部及教育部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並進行相關說明。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教育部在去年11月中去函要求台大依規查處,台大經校內組成專業審查委員會調查17篇被檢舉論文,認定其中8篇的8名主要作者違反學術倫理並作相關處分,楊泮池參與部分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但根據教育部就17篇疑義論文審議結果指出,共計有9篇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其中刊登於Mol Cancer Res(2007)一篇台大未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但教育部複審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另外,查無直接證據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共計有7篇;仍待釐清確認後續處置則有1篇。

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後續處置,決定撤銷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格並追回60萬元獎金;其次,台大有監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教育部將扣減其106年度補助經費5400萬元。

同時,教育部也將發函督導所涉學校須依相關認定結果,於3個月內辦理教師停聘、解聘、不續聘或其他校內懲處;教師資格審定;學位授予;其他共同列名作者相應責任檢討。

李彥儀說,由於台大已於3月23日發函給教育部,內容指出「楊泮池強烈表達在今年6月任期滿之後不再續任,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校長遴選事宜」,這部分作業將由台大啟動校長遴選相關工作。

教育部就違反學術倫理的相關作者責任歸屬區分為3類。首先,「違反學術倫理責任」的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包括有郭明良、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教授林明燦、成大助理教授陳百昇、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副研究員蘇振良、台大醫學學院教授張正琪及台大附設醫院副教授林本仁等;其他列名作者涉違反學術倫理者,包括有張正琪和台大碩士生郭亦炘、陳俐蓉及楊宇仁等4人。

「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部分,雖未實際涉及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但若有督導不周者也應負起相對責任,包括郭明良有論文指導督導不周責任、楊泮池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另外,「其他共同責任檢討」,因涉列名論文發表而獲益者,基於榮辱與共原則也應負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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