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月拿40萬生活費 梅艷芳生母抱怨:根本不夠用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天后梅艷芳在2003年離世,留下上億元的遺產,不過梅艷芳沒有選擇將財產全權交由家人處理,反而是委託專業人士、每月定時支付給母親覃美金生活費用,但這舉動讓家人相當不滿、覃美金和兒子更是為此不停打官司,也因存款不足無法支付律師費、被法院宣告破產,近日,覃美金向媒體表示,她每個月要支付的費用太多,一個月只給她9萬元港幣根本不夠用。

梅艷芳 / 翻攝自梅艷芳國際歌迷會

▲梅艷芳已經離世。(圖/翻攝自梅艷芳國際歌迷會微博)

根據《中央社》報導,梅艷芳在2003年因病逝世後,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接受梅艷芳的委託,每個月定期支付覃美金生活費,不過覃美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安排,與兒子梅啟明不停打官司,希望能奪回梅艷芳遺產的處理權,後來覃美金和兒子被判決敗訴,也因為無法支付律師費,進而被判決破產。

梅艷芳媽媽 / 翻攝自每日娱乐圈微博

▲梅艷芳媽媽覃美金。(圖/翻攝自每日娛樂圈微博)

近日覃美金再因破產問題現身法庭,離開法院後向媒體訴苦,表示她每個月只需要支付家傭費、房租費,還要吃飯,透露遺產管理人給她的9萬元港幣(約40萬台幣)完全不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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