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睡旁邊 大膽小偷竟摳女友下體猥褻得逞

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簡姓男子,102年8月25日凌晨4時許,侵入西區五權西路女子租屋處,簡男見該女熟睡、姿態撩人、若隱若現,忘了闖入目的,絲毫不理會女子身旁還有男友熟睡中,蹲床尾將手伸向該女下體,還以手機燈光照射下體,進而以手指摳摸外陰部乘機猥褻得逞,起初女子原以為是男友調戲她,轉頭一看男友在旁呼呼大睡,才驚覺是自己遭到不明人士侵犯,憤而大聲尖叫,簡男隨即奪門逃出,女子與男友隨即向警方報案。104年底簡男另案落網,被害人才指認簡男,但簡男仍否認犯行,法官最後依乘機猥褻罪判8月徒刑。

猥褻

台中地方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嫌判處簡男8個月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簡嫌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以不詳方式侵西區五權西路女子租屋處後,看該女與其男友躺在床酣睡,竟趁該女熟睡,蹲床尾並將手伸進甲女的褲子(寬短褲),該女未穿著內褲,以手指摳摸該女外陰部,還以手機燈光照射下體,對該女乘機猥褻得逞。

該女身體受觸碰,原以為是男友,睡眼中發現男友還躺在一旁鼾睡,才驚聲尖叫,坐在床上顫抖,簡某立即往房門竄逃至樓下,女子男友醒來後起身追趕,但到房門口就聽到樓下大門聲音,才回頭安撫女友,翌日報警處理。

此案偵辦兩年餘,警方調閱到女子住處大門監視器,確有一男子從騎樓竄出,穿深色上衣與七分褲,面容卻拍不清楚,但員警心中已有可疑人選,約一年多後警方偵辦簡嫌涉及某竊盜案後,監視器拍到簡嫌較清晰面容,警方又拿給被害女子指認,女子也只說很像,後來簡某因另案在104年12月通緝到案,警方特別將簡某人頭照拿給該女子指認,該女子才指認無誤。

法官依據告訴人指認,案發現場錄影監視畫面,還有簡嫌涉及他案竊盜案件的地緣關係及習慣,且被告坦承案發當時從該女子租住處騎樓離開,監視器拍的就是他,辯稱是去撿回收物,但該女子及其他證人證實該處不曾有推放回收物,顯然是狡辯,認定被告犯下此乘機猥褻罪,犯行明確,依乘機猥褻罪判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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