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者要注意! 跑在路上遭撞也可能要付上刑責

記者呂品逸/台南報導

熱愛慢跑的跑者們要注意了!跑在路上不僅危險,遭車撞更可能也要負上責任喔!台南一名徐姓跑者,去年5月初一天,他慢跑行經在台南市安平區安億路段,因為認為人行道不平坦、不好跑,於是決定跑在馬路路肩上,不料卻遭一名郭姓騎士騎乘機車從後面追撞,雙方都認為對方有錯,憤而互控過失傷害。

台中舒跑杯3萬人開跑「台中市第36屆舒跑杯路跑競賽」12日在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前廣場登場,清晨台中天空飄雨,仍吸引3萬名民眾參加,鳴槍後陸續開跑。中央社記者趙麗妍攝 106年11月12日

▲近年運動風氣越來越盛,不過喜歡慢跑的民眾也得注意跑對地方。(示意圖/資料畫面)

之後車禍鑑定報告出爐,郭姓騎士雖然是肇事主因,但徐姓跑者也有肇事責任,兩人均有過失,法院審理後,判郭男2個月徒刑,而遭撞的徐男也被判拘役40天,兩人均上訴,後來雙方和解,二審維持原判,不過均宣告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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