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同意就脫內褲!傳播妹哭訴遭性侵 好心運將幫蒐證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4歲蔡姓男子,於2014年邀傳播妹到摩鐵開趴,卻在房間趁傳播妹睡著而下手性侵,傳播妹驚醒後推開蔡男並叫車離開,計程車司機發現傳播妹在哭泣,得知她遭到性侵,便熱心幫忙錄音蒐證。雖然蔡男事後辯稱雙方是性交易,但法院質疑若真是性交易,蔡男為何不直接反駁,故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定讞,新北地院再判決蔡男須賠償傳播妹25萬元,可上訴。

性侵,被害人,角落哭,強制性交

▲傳播妹哭訴遭性侵,好心運將幫蒐證。(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蔡男於2014年10月底,和多名友人在新莊一家摩鐵聚會,凌晨4時許多次連絡被害的傳播妹,並答應她不喝酒,僅在房間聊天對方才勉強赴約。隔天中午,傳播妹因過於疲累而睡著,蔡男卻脫去她內衣褲性侵,傳播妹驚醒連忙推開蔡男,聯絡常叫車的計程車司機來接她。由於司機發現傳播妹哭泣,追問下對方才說遭客人「性侵」,他當下要傳播妹打電話給蔡男對質,再打開擴音協助錄音蒐證。

當傳播妹問蔡男:「為何沒經過我同意就脫掉我內衣褲」、「我是否昏睡、意識不清?」只見蔡男不斷顧左右而言他說。 傳播妹蒐證後提告,雖蔡男辯稱是性交易,但法院認為若真是性交易,當傳播妹質問時蔡男為何不直接反駁,考量傳播妹指控始終一致,又有司機作證,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定讞。新北地院考量已入獄蔡男侵害傳播妹貞操權,再判他須賠償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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