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別亂去!同事妻離家出走 他貼心安慰賠8萬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婦人,與老公同家客運公司的蔡姓司機上摩鐵,事後還自製「朋友妻不可戲」傳單,發送給全公司的其他同事,搞得眾所周知,蔡男也被陳婦丈夫提告通姦,並求償50萬元;刑事部分,蔡男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他仍被判賠8萬元。

陳婦應訊時表示,前年3月到5月間,她曾多次與蔡男發生性行為,其中1次在汽車旅館,丈夫認為配偶權益受損,憤而提出通姦告訴;蔡男則辯稱,他因為買車才與對方聯絡,當時陳婦因婆媳問題離家出走,他前往摩鐵加以勸說,全程待了1個多小時,否認有不正當來往之情形,甚至認為自己被仙人跳;蔡男庭訊時強調,陳婦指控毫無證據,而且妨害家庭案件已獲不起訴處分,反而是陳婦在公車站牌貼滿「朋友妻不可戲」傳單,先前因妨害名譽罪被判拘役50日。

法院則認為,蔡男與陳婦一同進入汽車旅館,雖然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但各有婚姻的2人獨處一室,並非正常男女社交型態,亦逾越一般社會大眾的容忍範圍,蔡男明知陳婦是同事妻子,亦知汽車旅館並非已婚男女單獨相處之地點,卻仍逕自前往赴約,毫不避嫌,甚至沒通知同事及其親友,顯然已侵犯同事配偶權,但考量蔡男年收入總額,50萬元賠償金實在太高,降至8萬元較為適當。

婚外情、激情、性愛、偷情、外遇示意圖/pixabay

▲蔡男辯稱自己只是去摩鐵安慰陳婦,並未逾矩。(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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