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張安樂上台頒市長獎 律師揭問題出在這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小學畢業典禮,驚見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上台頒發市長獎,引發各方議論。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7)天表示,白狼頒市長獎一事,除凸顯學校價值錯亂外,也違反教育基本法。

▲圖/資料照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附屬實驗小學畢業典禮,邀請張安樂(白狼)上台頒發市長獎,社會譁然。當晚國北教大實小在網站上張貼「道歉聲明」坦承疏失。但在法律上,校長請白狼為第一名的畢業生頒發市長獎不單純是「行政疏失」,更是違反「教育基本法」的違法行為。

他指出,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政府及教育機構依法對學生負有實踐義務。

黃帝穎說,1.黑幫大老有助培養學生健全人格與法治觀念?白狼不只是竹聯幫大老,更曾因犯罪遭美國判刑十五年,在台灣也因違反組織犯罪防治條例,遭台北地檢署通緝而逃亡中國。這些驚人的資歷,難道是國北教大實小培養該校第一名畢業生「健全人格、法治觀念、人文涵養」的教育方法?

2.統促黨上台符合教育中立原則?就算不論白狼的刑事前科與黑幫背景,但張安樂目前是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該黨主張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政治理念眾所週知,且中國並非民主國家也是普世常識。

▲圖/資料照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明文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國北教大實小邀請統促黨負責人上台頒獎的行為,符合中立原則?

他說,白狼主張被中國統一,符合同法第二條「民主素養、法治觀念、愛國教育、鄉土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的教育基本法規範?國北教大實小邀請白狼上台頒市長獎的行爲,完全牴觸教育基本法的明文規定,根本是公然違法。「校長與主管機關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及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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