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關說者有罪!馬英九洩密案上訴 最高法院罕見公開分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自2013年九月政爭開始,堅稱總統有權處理司法關說,儘管被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被北檢起訴涉洩密、通保法、個資法等3罪,但馬始終主張無罪。北檢起訴部分,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逆轉改判有罪。由於一、二審法律見解不同,馬英九認為這是大是大非、黑白分明的問題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17)日罕見公開抽籤分案,最後抽中林靜芬法官承審。

林靜芬法官是司法學院30期,曾任台中高院調任最高法院辦事法官,將和李英勇、張祺祥及李錦樑法官與審判長郭毓洲共組合議庭。審判長郭毓洲表示,未來馬英九案是否公開審理、直播,都將與合議庭法官討論後再決議。

馬英九,北檢起訴,教唆洩密,上訴,最高法院,抽籤分案。潘千詩攝影

▲最高法院公開抽籤分案,由花滿堂庭長抽出林靜芬法官承審馬案。(圖/翻攝畫面)

2017年3月,北檢指控,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8月31日,向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報告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等案偵查內容」、以及計畫等偵查秘密時,告知9月2日可能傳喚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人,案件大概9月6日會偵結;又馬英九在總統寓所內,一邊翻閱監聽譯文等資料,一邊記下黃世銘口述的摘要內容,接著轉述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又於9月4日,指示原本無意向江宜樺報告的黃世銘,帶著監聽譯文、專案報告三、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等資料去向江宜樺報告,涉犯洩密、通保法、個資法等3罪。

2017年8月,北院認為,檢方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也無法證明馬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而犯罪,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一審判馬英九無罪;2018年5月,高院認為,總統是廣義公務員負有保密義務,而當時並無院際爭議,沒有「院際調解權」作為阻卻違法事由,馬英九以總統「行政特權」違反憲法對人權的保障,改依通保法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至於柯建銘自訴部分,馬英九已獲判無罪確定。

▲前總統馬英九。(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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