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帶走20顆過期子彈 他15年後被判刑8月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38歲的蔡姓男子,15年前當兵時利用管理彈藥庫之便,悄悄將20顆子彈攜出營區,並藏匿在林姓女子家中,警方8年前到蔡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安非他命、海洛因及20顆子彈等證物;台中地院認為,蔡男侵占這批子彈多年,並未將子彈作為犯罪使用,罪行相對較輕,予以減刑,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他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蔡男在2001年1月入伍,隔年11月退伍,當時擔任陸軍第五類軍品補給兵,負責站哨維持彈藥庫安全,2002年10月中旬,他利用將過期子彈送至工廠銷毀的機會,將20顆過期制式子彈據為己有。

事隔6年後,他因擁有毒品前科,擔心警方登門查緝,遂將所有子彈交給林姓女子,蔡男向對方聲稱,他想帶女兒去過耶誕節,擔心攜帶子彈被臨檢查獲,林女便答應讓他寄放,並將整批子彈藏放在書桌抽屜。

後來蔡男被查獲安非他命及海洛因等毒品,並供出20顆子彈的藏放地點,由於林女答應寄放子彈,台中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至於蔡男部分,法官考量他犯罪手段未見暴力,而且侵占的是過期子彈,犯罪情節相對輕微,遂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蔡男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手槍,子彈,彈藥 圖/pixabay

▲蔡男退伍時帶走20顆過期子彈遭判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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